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2年11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